各潜在投标人:
(略)受郴州市北湖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就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集中供水工程(太山里水库)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作如下补充说明: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计划工期,现补充为: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3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8月**日,其中: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2、原开标时间为:(略) 9 时 **分,现顺延至:(略) 9 时 **分。 3、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 标 人:郴州市北湖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略);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王探春、刘波、尹容平;
电 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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