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宁乡高新区高新安置区高层二期配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于(略)、澄清公告于(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同步发布。本次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本项目的过程管理按《宁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乡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发[**]7号)执行 ”。修改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本项目的过程管理按《宁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乡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发[**]8号)执行 ”。
二、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略)上午9时**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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