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略) **:**:**原文链接地址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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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略).(略)(人民币元) |
评标办法 | 湖南水利施工综合评估法1 | 答疑澄清时间 | (略) **:**:** |
递交时间 | (略)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周边水系恢复治理项目(榨山港段)六标段作如下补充: 1、补充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略).(略)。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3■□5□8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略)的新建河道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施工业绩。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近三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略)的新建河道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5、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分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近三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相应身份成功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略)的新建河道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施工业绩。 6、计划开工日期修改为:(略)。 7、计划完/竣工日期修改为:(略)。 8、招标文件中涉及履约担保形式的统一修改为: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 9、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略)**时**分(北京时间)。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