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略)湖南分公司**年AI外呼及质检平台运营项目(项目编号:HNZT-**-**),(略)湖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略)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1项目概况:(略)湖南分公司**年AI外呼及质检平台运营项目,预算(略)(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采购AI外呼及质检平台运营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合同执行总金额不高于预算金额,数量仅为预估,执行中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运营动作大类 | 运营动作小类 | 预估数量 |
新建场景流程建设 | 提醒类话术及流程建设 | **个 |
简单交互类话术及流程建设 | **个 | |
复杂交互类话术及流程建设 | **个 | |
人机耦合类话术及流程建设 | 1个 | |
质检类流程建设 | 5个 | |
质检模型搭建 | 3个 | |
分析模型搭建 | 2个 | |
集团数字人分省训练 | **个 | |
老场景话术优化 | 提醒类话术优化 | **次 |
简单交互类话术优化 | **次 | |
复杂交互类话术优化 | **次 | |
分析报告 | AI外呼月度运营分析报告 | 6份 |
AI质检半月度运营分析报告 | **份 | |
转化提升 | 重要场景的接通转化阶梯提升 | **个 |
质检准确率提升 | 录音抽检,模型优化 | **次 |
1.2.2项目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
1.2.3项目实施地点:(略)
1.2.4划分采购包: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2.5本项目设1个中选人,由综合得分排名第1名的中选候选人中选。
1.2.6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运营服务。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标准价格整体折扣最高参选限价为**%,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域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年4月**日9时**分**秒至**年4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2)网上获取: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4)比选文件售卖登记表(Word版和盖章的PDF版);(该表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5)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请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均放入一个WORD文档中,WORD文档以“潜在参选人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并将上述资料同步发至项目联系人邮箱(略)(报名时间以邮箱发送时间为准)。
4.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略)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打款备注项目简称。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9时**分**秒(北京时间)。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略)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略)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本比选公告同步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略)电子招标平台(https://(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比 选 人:(略)湖南分公司
地 址:(略)
联 系 人:龙女士
电 话:(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湖南分公司地 址:(略)
联 系 人:刘畅
项目招标师:李光石、谭龙江、张进进、沈斌、吕洁、王敏
电 话:(略)电子邮件:(略)
异议接收邮箱:(略)
户 名:(略)湖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荷花园支行
账 号:(略)**
联 行 号:3(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湖南分公司
**年4月**日
附件:
比选文件售卖登记表
项目名称 | (略)湖南分公司**年AI外呼及质检平台运营项目 | ||
参选文件的递交 | |||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4月**日9时**分**秒(北京时间) | ||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号湖南省通信指挥中心**楼**会议室 | ||
比选文件发售信息 | |||
比选文件购买时间 | **年 月 日 | ||
比选文件制作费 | (略)/套 | ||
参选人公司全称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此邮箱为贵方唯一指定联系邮箱,请认真填写,如因参选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 |||
增值税开票信息 | 公司名称 |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公司地址 | |||
公司电话 | | ||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 | ||
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 |||
比选文件费发票获取方式 | 电子发票,开具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 ||
比选文件购买形式 | 转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