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炼焦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小区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恢复公告
一、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略)(略)的委托,对衡阳市炼焦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小区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于**年** 月 ** 日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延期公告,现恢复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年 ** 月 **日**:**。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予以谅解。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特此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略)-(略)。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
地 址:(略);
联 系 人:唐先生 ;
电 话: (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联 系 人:刘春国(项目负责人)、田芬;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