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岳阳市中医医院急诊科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9月6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9月**日9时**分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医用吊桥8.▲吊塔抽屉托盘木箱以及悬梁木箱通过冲击试验后,外包装及产品均完好无损。((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现更改为:(一)医用吊桥 8.吊塔抽屉托盘木箱以及悬梁木箱通过冲击试验后,外包装及产品均完好无损。((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四)多参数插件监护仪5.▲标配带屏幕的转运监测模块,支持机身前后双屏同时无遮挡显示与操作,屏幕尺寸≥5.5英寸,内置锂电池供电≥8小时;(提供实物图证明),
现更改为:(四)多参数插件监护仪5.▲标配带屏幕的转运监测模块,支持机身前后双屏同时无遮挡显示与操作,屏幕尺寸≥4英寸,内置锂电池供电≥4小时;(提供实物图证明)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具备心拍类型识别功能,可区分正常心拍、异常心拍、起搏心拍,根据心律失常分析结果在每个心拍上进行标注。
现更改为:删掉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具有强大的心电抗干扰能力,耐极化电压:±**mV;
现更改为:**.具有强大的心电抗干扰能力,耐极化电压:±**mV。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略)9时**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略)**时**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岳阳市中医医院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