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产**套变压器/电抗器和年产**万件新能源水冷散热系统量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年2月**日
项目名称 | 年产**套变压器/电抗器和年产**万件新能源水冷散热系统量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渌口专精特新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租赁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渌口专精特新产业园(标准厂房四期)标准厂房D**#、D**#栋进行适应性改造后作为生产场地,租赁总建筑面积**.**m2。其中D**#栋厂房西侧为1F钢架结构厂房、东侧为附属性建筑3F办公楼,建筑面积约**.**m2,主要建设变压器/电抗器量产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套(其中干式变压器/电抗器**套/年、油浸式变压器**套/年),车间分区布置原料区、绕制区、组装区、浸漆区、检测区以及产品区等;D**#栋厂房西侧为1F钢架结构厂房、东侧为附属性建筑3F办公楼,建筑面积约**.**m2,主要建设新能源水冷散热系统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新能源水冷散热系统**万件(其中电力传输与电质量水冷散热器**万件/年、人工智能水冷头**万件/年、车轨级电子器件散热铜针翅基板**万件/年),车间分区布置原料区、清洗区、组装区、机加工区、包装区及成品区等;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废水治理及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空置厂房进行建设,厂房已建无土建施工,本工程需增设污水处理设施土建施工量较少,本次还需要施工内容主要为设备、用电用水的安装以及厂房适应性改造,项目施工期工程量很小,施工期较短,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将不复存在。 营运期: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标准厂房配套化粪池预处理,工件清洗、地面清洁、喷淋塔定期排污水等不含铜生产综合废水经**t/d污水处理站“中和+混凝沉淀+气浮+多介质过滤”物化处理工艺处理分别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 4 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后经杨家港进入渌江、湘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铜材清洗线含铜抛光漂洗废水单独收集,采用1套0.8t/h低温蒸发器蒸发浓缩处理,冷凝水回用于抛光用水不外排,蒸发浓缩后残液残渣作为危废处理;定期更换的含铜抛光废液作危废处理,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D**#厂房内拟设置彩钢板单独全密闭浸漆间,真空浇注和固化、灌封胶、酒精擦拭清理、脱漆均在密闭浸漆间内完成,并依托其收集净化措施处理,真空浇注固化、真空浸漆、固化、灌封、酒精擦拭清理及脱漆综合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整体负压抽吸再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根**m排气筒(DA**)高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满足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表1、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其中苯乙烯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中新、改扩建标准;本项目D**#厂房内2条专用清洗线分别采用不锈钢板单独全密闭,分别整体负压抽吸酸雾废气后合并经1套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塔净化处理后经1根**m排气筒(DA**)高空排放,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速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 中的二级标准。焊接、标刻等各产烟尘节点分别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处理,场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周边近距离内无大气环境敏感点,本项目的运行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工程运营期噪声来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空压机、风机等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分析:营运期主要固废污染源主要为边角废料、金属屑和不合格零部件、废包装物、回收粉尘、废钢丸以及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渣、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边角废料、金属屑和不合格零部件、废包装物、回收粉尘、废钢丸分类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渣、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定期更换按规范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经认真落实各固废的处置,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略)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