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衡财采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红湘派出所室内外装饰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略)
原公告开标时间: (略) **:**
延期开标时间: (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①原磋商邀请公告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合同履行期限:两个月”
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②原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节商务要求“工期:两个月”
更正为:“工期:**日历天”。
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蒋经华
电话:(略)
2、采购人
名称: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邮编:**
电话:(略)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衡(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邮编:**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