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略)受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的委托,对郴州市精神病医院医用耗材和试剂包1集中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封面“**年4月”现更正为“**年4月”。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 标 人:郴州市精神病医院
地 址:(略)
联 系 人:刘虎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黄秋艳
项目组其他成员:石燕、李跃辉
电 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
文档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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