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支队机关、“两所”和直属大队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郴财采计[**]**号
3、采购代理编号:TCZYCZ-**-**
二、项目招标时间、开标时间
1、首次公告日期:(略)
2、原公告开标时间:(略) **:**
3、延期开标时间:(略)**:**
三、更正内容
(一)、将原公开招标公告及公开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略)
现更正为:“开标时间:**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略)
(二)、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进行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略)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电话:(略)
文档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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