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财办会〔**〕**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审批服务、统一材料标准、完善办事流程,现印发湘江新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有关模板(见附件),适用范围为湘江新区内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的告知书
2.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负责人承诺书
3.代理记账机构其他专职从业人员承诺书
4.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