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娄底市娄星工(略)报送的《康田—宏旺**kV专用输电线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日至**年4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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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项目名称 | 康田—宏旺**kV专用输电线路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石井镇、娄星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娄底市娄星工(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康田—宏旺**kV专用输电线路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娄底市娄星工(略) 3、项目性质:新建(补办) 4、项目总投资:(略) 5、建设地址:(略) 6、项目内容:本工程新建康田变电站**kV出线1回至宏旺变电站,康田变电站扩建一个间隔(包括在本次环评之内),宏旺变电站新建一个间隔(不包括在本次环评之内)。本项目新建单回架空输电线长约5.6km,电缆长约0.7km,新立杆塔**基,其中铁塔4基,钢管杆**基,新建余缆井一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整个施工期已结束,经现场勘查,无施工遗留环境问题。 营运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巡检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巡检人员不得随意砍伐线路沿线树木,破坏线路沿线原有生态功能。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成后,应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建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相关要求。 3、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运营期间隔扩建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相应标准要求,线路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4、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扩建间隔工程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原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不会增加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输电线路无废水产生,不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变电站均沿用站内已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本期不新增运行人员,不新增固体废物;输电线路运营期无固体废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