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镇金龙屠宰场搬迁提质改造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镇金龙屠宰场搬迁提质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京龙屠宰场
(3)项目性质:新建(整体搬迁重建)
(4)建设地点:(略)(场址中心坐标:东经**°**′7.**″,北纬**°**′**.**″)。
(5)占地面积:**亩
(6)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待宰车间、屠宰车间、办公楼、冷库及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屠宰猪**万头。
(7)行业类别和代码:[C**]牲畜屠宰
(8)投资总额: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约(略),占总投资的**.8%
(9)劳动定员及工作制:项目劳动定员**人,均不住厂,年工作**天,采用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工作时间为**:**—7:**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京龙屠宰场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略)/xxgk**/xxgk/xxgk**/**/W**(略)(略).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