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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境工程(湖南)有限公司依托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磨年综合利用30万吨锂渣、10万吨固废石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拟建项目 湖南-株洲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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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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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境工程(湖南)有限公司依托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磨年综合利用**万吨锂渣、**万吨固废石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年6月**日

项目名称

华新环境工程(湖南)有限公司依托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磨年综合利用**万吨锂渣、**万吨固废石膏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渌口区龙船镇湖塘村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

华新环境工程(湖南)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华新环境工程(湖南)有限公司利用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现有水泥厂的水泥磨系统建设华新环境工程(湖南)有限公司依托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磨年综合利用**万吨锂渣、**万吨固废石膏项目。锂渣作为水泥磨生产线的混合材的替代原料,石膏渣作为水泥磨生产线的天然石膏的替代物料。项目生产设备、仓储设施、环保设施均依托现有水泥厂。

项目综合利用的锂渣和石膏渣均不进入水泥窑煅烧。项目不改变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水泥产品的产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利用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场地建设,不新增用地,因此不新增初期雨水;项目不新增生产设备/设施,不改变物料处理工艺,因此,不新增生产废水;项目不新增建/构筑物,因此不新增车间清洁废水;项目运输车辆由产废单位清洗后进入运输道路,进厂时不设清洗设施,因此不新增车辆清洗废水产生。

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厂区内已设置了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并设置有一座初期雨水池。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利用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磨生产线综合利用锂渣和石膏渣,锂渣作为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磨混合材的替代原料,石膏渣作为水泥磨石膏的替代原料。项目不参与生料制备、熟料煅烧的过程,对窑头、窑尾废气、煤磨废气以及生料系统废气的产生、排放情况基本没影响。

因本项目不改变现有水泥厂的水泥产品产能,不改变进入水泥磨原料的用量,也不改变水泥粉磨生产工艺,因此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基本不会新增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根据调查,华新环境(株洲)有限公司现有2台水泥立磨,其以混合材、石膏、水泥熟料等物料为原料,通过水泥立磨生产水泥产品。现有水泥厂2台水泥立磨均配套有布袋除尘器,立磨生产过程中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此外,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现有水泥厂已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根据前述分析可知,现有水泥厂运营期间,水泥磨排口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标准要求(**mg/m3)。

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利用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磨生产线综合利用锂渣和石膏渣,锂渣和石膏渣作为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磨生产线混合材、石膏的替代原料。本项目不新增生产设备/设施、不新增物料储存建/构筑物、不新增各项环保设施。因此项目不会新增噪声污染源。

根据现有水泥厂的运行经验,现有水泥厂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标准。

固废影响分析: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产生环节,不新增员工,无生活垃圾产生;不新增设备,均依托现有设备设施,无废机油产生;不新增固废规模,无新增化验试剂瓶产生。本项目不会增加进入水泥粉磨系统的物料量,因此基本不会新增布袋除尘的收尘灰。现有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粉尘、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机油、办公室生活垃圾。其中粉尘全部回收利用、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机油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综合利用的锂渣和石膏渣均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中的环境风险物质。项目利用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磨和仓储设施进行建设,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已设有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等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略)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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