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公安局食堂(机关民警食堂、监管中心民警食堂、羁押人员食堂)大宗食材(大米、油、干货、鸡蛋、腊货、调味品)采买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略)
一、项目基本信息
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公安局食堂(机关民警食堂、监管中心民警食堂、羁押人员食堂)大宗食材(大米、油、干货、鸡蛋、腊货、调味品)采买
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
公告的代理机构编号:JQSY-**-CG**
开标时间:(略)9时**分
二、更正信息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附表1内
商务评价项 (A3=**分) | 企业管理体系(**分) | (1)供应商具有IS**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计**分,每缺少1项扣2.5分; (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提供国家认证监督委员会网站确认有效的网页截图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修改为:
商务评价项 (A3=**分) | 企业管理体系(**分) | (1)供应商具有IS**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计**分,每缺少1项扣2.5分; (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提供国家认证监督委员会网站确认有效的网页截图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三、投诉处理
1、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邵阳市公安局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编:**
(5)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略)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编:**
(5)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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