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年度布草洗涤服务外包项目澄清公告
公告日期:(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潭市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年度布草洗涤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1月2日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潜在供应商就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进行询问,为避免潜在供应商理解错误,就本项目发布澄清公告,对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澄清,“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是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或环保部门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放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号)出具的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告知书。’”
澄清事项 | 澄清前时间 | 澄清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略)**:** | (略)**:**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 | (略)**:**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略)**:** | (略)**:**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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