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长沙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拟协议出让地块信息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拟协议出让起始价(万元) |
(略)**GB** | ?梨街道东十一路以东、英华路以西 | 0.** | FAR≤2.0,D%≤**%,GAR%≥**%,H≤**米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 | 至**年9月**日止 | **.** |
备注 | 1、该宗地形状不规则且狭长,按《长沙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不适宜单独建设,建议按照控规要求整合周边地块规划建设。该宗地(略)的物流仓储用地。2、拟按(略)/亩加构建筑物预评估价(略)作为起始价协议出让,其中构建筑物由申请人自行办理后续所有相关手续,并需满足环保、消防以及建筑、结构等专业要求。 |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个自然日,自?**年7月1日起至**年8月1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申请。
地???址:(略)
单???位: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人:(略)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批准及证明文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长沙县自然资源局网站予以发布。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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