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早籼稻即将集中上市,为切实做好**年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现将我市政策性粮食收购库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今年我市新产早籼稻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由县市区设定的粮食收购库点负责收购。
2.全市收购库点按照今年储备轮换收购计划和质价要求,面向全社会公平、公开、敞开收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拒收农户送粮,严禁吃拿卡要、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拖欠粮款,超标准扣水杂等损害售粮农户利益的行为。
3.收购期间,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略):(略),(略)
市发改委副主任:(略)
驻发改委纪检组:(略)
市发改委机关纪委:(略)
市发改委粮食监督检查科:(略)
附件:
1.**年娄底市政策性粮食收购库点表
2.**年娄底市粮食收购监督举报电话和政策咨询电话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