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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娄新土告字[2025]8号)

出让公告 湖南-娄底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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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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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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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娄新土告字[**]8号)
娄新土告字[**]8号 (略)
经新化县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新储地[**]**号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新化县上渡街道办事处望城路与振兴北路交界口西北角
年限:**年容积率:1.**<>建筑密度(%):<**.**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机关团体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机关团体用地**
投资强度:保证金:(略)估价报告备案号:(略)BB**
起始价:(略)加价幅度:(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 至(略)到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 **时**分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与保证金缴款人必须一致。 (三)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专户。 (四)竞得人除缴清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交相关税费。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新化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QY(略))的规划要求实施。 (六)竞得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住建联发[**]1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本次出让只对土地价格部分进行竞价,构建筑物价格不纳入竞价范围,成交价款即为土地出让金和没收建筑物资产处置费用,溢价部分属土地出让金,土地价款(含溢价部分)、地上建筑物价款全额缴入税务账户。(七) 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凭《成交确认书》、缴纳土地价款票据等,到新化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过期将不能关联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八)该宗地按现状进行出让,所涉及的矛盾纠纷由新化县上渡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解决。 (九)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十)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试行)办理。(十一)本次挂牌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湖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略) 联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略):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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