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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009(一)新建等3项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5-YK01-G1272)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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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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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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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略)(一)新建等3项工程勘察设计已按相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工作内容

1.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略)(一)新建等3项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YK**-G**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为(略)(一)新建,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工程费约(略)。

二标段:为(略)(二)新建,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工程费约(略);土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工程费约(略)。

1.2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长沙市。

1.3 服务内容

1.3.1 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主体建安及室外环境等设计,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函[**]**号)的要求进行图纸文件编制。设计服务需结合BIM设计,提交完整的BIM模型(包含构建分类体系和属性信息)等成果文件,并配合上线投标人信息化系统,达到信息化系统深度和国家相关标准。

1.3.2 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及地形管线测绘。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

1.3.3 其他服务:协助验收备案,配合资料归档、竣工结算、巡视巡查、纪检监察、审计等工作,以及提供设计力量技术支撑服务。

1.4 服务期限

1.4.1 工程勘察:全部内容由中标人进行统筹协调,不单独设定完成时间,但是不晚于初步设计开始时间。

1.4.2 工程设计:中标后**个日历日提交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期为确认方案设计后**个日历日,施工图设计工期为确认方案设计后**个日历日。

1.5 投标限价

一标段:(略)(一)新建,勘察费为(略),设计费为(略)。总投标限价(略)。

二标段:(略)(二)新建,勘察费为(略),设计费为(略);土建工程,勘察费为(略),设计费为(略)。总投标限价(略)。

1.6保密要求

招投标活动期间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等须专人保管,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2.1.1 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适用一、二标段;

2.1.2.1 近5年具有1项已开工建设规模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公建类)项目设计业绩,适用一标段;

2.1.2.2 近5年具有1项已开工建设规模2.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公建类)项目设计业绩,适用二标段。

2.2 信誉要求:

2.2.1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2.2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参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2.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2.2.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2.6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略)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2.2.7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略))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2.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2.2.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净利润总和为正值。

2.4 人员要求:

2.4.1 按标段设置团队,各标段人员可以重复。

2.4.1.1 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及:

②近5年具有1项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已开工建设规模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公建类)项目设计业绩,适用于一标段;

③近5年具有1项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已开工建设规模2.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公建类)项目设计业绩,适用于二标段。

2.4.1.2 专业负责人:

①建筑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④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⑤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资格或暖通空调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⑥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2.4.1.3 设计团队其他人员数量及专业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2.4.1.4 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期前1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代缴社保不予认可,另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期前1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或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其他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团队人员无外国国籍或境外永久居留权,无港澳台背景,非港澳台地区居民。

2.5 其他要求:

2.5.1 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略))未被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

2.5.2 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在军队采购网(www.(略))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列入被暂停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或者未被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列入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且处于禁入处罚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略))未被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年7月**日(**:**—**:**,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盖章扫描件(PDF格式):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身份证);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含港澳台)声明函(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3获取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与标段+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须以A4的规格,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须与邮件主题一致。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将向投标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发送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将以邮件的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本项目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材料。报名联系人:(略),邮箱:(略)

3.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年8月**日9时**分,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

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略))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注册(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4.3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或未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的,不予受理。

4.4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须持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期前1年内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期前1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或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略))、学校官网(https://www.(略)/)媒介上发布。

6.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办公电话:(略)-(略)

移动电话:(略)

邮箱:(略)

7.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和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中心办公联系电话:(略)-(略)、(略)

传 真:(略)

邮 箱:cgzx@(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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