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主持召开第3次厅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省生态环境厅自**年初启动《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坚持对标对表、坚持高质量规划引领高水平保护、坚持开门编规划,历时2年半基本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规划》主要阐述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就以及“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部署了工作任务,明确了保障措施。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规划纲要为引领,对标“三高四新”战略目标,对标**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新任务新要求,明确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干什么、怎么干,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湖南。会议对《规划》文本进行了审议,要求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省委省政府审核。
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按照《环保法》规定,省生态环境厅会同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等省直相关单位编制完成了《公报》,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公报》显示,**年全省**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PM2.5和PM**平均浓度分别为**微克/立方米和**微克/立方米,张家界市、湘西州、郴州市、怀化市、永州市、娄底市和衡阳市7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个省级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其中**个国家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3%,长江干流湖南段和“四水”干流评价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洞庭湖总磷浓度持续下降,在用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生态环境状况维系良好。全省森林覆盖率达**.**%,湿地保护率达到**.**%。
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抓好《实施意见》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做好生态环境系统推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相关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分工方案》,将《实施意见》的全部任务进行逐条分解,将责任明确到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并要求对标对表制定各自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调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长株潭区域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工作方案》,围绕改善长株潭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制定推进长株潭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具体措施,探索建立统一领导、协调推进、一体管理的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均明确了牵头处室和责任部门,确保任务落实落地,努力建设生态绿色城市群。
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年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部省相关文件工作部署,全面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环境管理,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工作通知》,明确了**年全省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共涉及9个方面**条。主要从宣传、制度、质量、执法及其他等多方面明确了排污许可工作任务。会议调整了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监督调度,打通管理流程,形成管理合力。
会议研究了我省电镀项目环境准入工作。为做好具体电镀项目的环评审批和环境监管,省生态环境厅通过深入调研和专题研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初步明确了电镀行业环境准入原则。会议指出,要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既要在电镀项目环评审批中严格把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又要统筹区域产业发展的需求、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电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会议听取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充分肯定了前期排查工作,审议通过了《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在家厅领导,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