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2,**,**,** | 2,**,**,** | ** |
包名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C**-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2.1信誉要求: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2财务要求: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申请人须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不低于人民币(略)的融资意向函或授信证明。(允许不同银行和金融机构开具的融资意向函金额叠加)。
2.3资质要求:
(1)工程勘察单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需具备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运营能力(需提供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运营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4联合体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为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申请被否决。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联合体成员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2.5其它要求:
申请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不合格申请人处理: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3)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处罚期尚未届满)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